2018年11月29日,章文明因對杭州富陽南方水泥有限公司“6·6”機械傷害亡人事故負有責任,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(2014版)第18條的規定,被我局(原杭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)處以罰款人民幣11.34萬元的行政處罰。2023年2月17日,章文明提出信用修復申請。經核實,根據《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復管理暫行辦法》,不良信息主體已履行法定責任和義務,社會不良影響基本消除,不良信息認定至申請信用修復已滿1年時間,不良信息期間未產生新的記入信用檔案的同類不良信息,故同意予以修復。
現予以公示,公示期為五日。如有異議,請在公示期內聯系我局政策法規處,電話:85259649。
杭州市應急管理局
2023年2月17日